近日,浠水县清泉镇政府工作人员张某将一面锦旗送到浠水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感谢法院执行人员公正执法、热情服务,帮其追回被拖欠了12年的义务款。
店老板点火不慎烧伤顾客
2004年10月17日晚七时二十分许,张某与其同事瞿某等一行五人到钱某经营的饭店吃饭。约7时40分,瞿某喊钱某添加酒精,钱某用打火机打火时,操作不慎以至酒精着火喷射烧伤张某手、颈、胸等部位,造成张某十级烧伤。被烧伤后,张某先后被送往白莲卫生院、黄石市五医院、浠水县人民医院、武汉市三医院接受治疗,花费治疗费用近27000元。
受害者索赔未果诉至法院
张某烧伤后,钱某仅于治疗初期给付张某2000元治疗费。张某恢复后向钱某多次索赔未果后,向浠水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钱某赔偿其各类经济损失74434元。浠水法院立案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钱某十日内一次性赔偿原告张某医疗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鉴定费、伤残赔偿金以及精神抚慰金等损失共计46682.56元。
被执行人难找造成执行难
判决生效后,被告钱某未自觉履行判决义务,原告张某遂向浠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立案执行后,因未能找到被执行人,遂依照法定程序公告送达,责令被执行人钱某履行义务。期满后被执行人钱某仍未履行义务,浠水法院依法采取了强制措施,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又无财产可供执行,只得依法终止本次执行。
时光如梭,一转眼十二年过去了,依然无法找到被执行人,这一积案已成为执行人员的心头病。2016年7月,浠水法院开展“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行动,向“执行难”全面宣战。申请人张某再次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法院立案执行后,采用网络查控手段查询了被执行人钱某银行账户、车辆、证券等财产状况,结果未发现被执行人钱某有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再次陷入困境。
意外转机多方努力执积案
2016年10月,浠水法院干警冯龙林在参加一次活动中,意外听到有人谈论被执行人钱某相关消息,细问知晓谈论人是被告钱某亲戚何某,冯龙林遂向其说起此事,向其打听钱某行踪。清楚原由后,何某说道“欠债还钱是应该的”,非常配合法院工作,积极协助法院执行。
浠水法院执行人员还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找到了钱某所在村的村书记郑三元,请求其帮助。了解案情后,郑三元书记代收了执行文书,与何某一起多次做被执行人钱某的工作。最终,在多方共同努力下,被执行人钱某主动联系了申请执行人张某,通过转账方式向张某汇款50000元,一次性付清了义务款。
当事人为表感谢赠锦旗
张某收到义务款后,向法院递交了结案申请,这一起历经12年的执行积案,终于依法执结。
元旦刚过,申请执行人张某便将一面“秉公执法、热情服务”的锦旗送到浠水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对浠水法院干警工作作风和破解执行难的决心表示感谢。